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舟山市佛教界关于进一步深化佛教中国化的倡议书
上传时间:2019-05-09 09:30:33   点击次数:
全市佛教界同仁:
 
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,我们必须发扬佛教的精神本色,提倡佛教教义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适应,坚持佛教中国化方向,坚决抵制有悖于佛教教理教义精神的商业化不良影响。为此,我们在此向全市佛教界郑重倡议:
 
一、爱国爱教,遵纪守法,增强公民意识
 
全市佛教界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继承发扬爱国守法的优良传统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热爱社会主义制度,坚持佛教中国化方向。认真落实党的宗教工作政策,自觉接受政府对宗教事务的依法管理,与党同心同德,与社会与时俱进,树牢“四个意识”,坚定“四个自信”,坚决做到“两个维护”,坚持走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道路,做一个合格的公民。
 
二、以戒为师,勤修三学,纯正道风教风
 
全市佛教界人士要积极践行佛教教职人员行为规范,潜心学经,不断提升佛学造诣,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阐发佛教教义;以戒为师、注重修行,正确对待名闻利养,自觉抵御各种诱惑。自觉做到“三个不得”:不得钻营经商借佛敛财,不得占卜算卦欺诈钱财,不得主动向居士善信索取财物。以良好的道风、严格的操守赢得十方信众的信任和社会的尊重。
 
三、慈悲护生,文明进香,提倡移风易俗
 
全市佛教界要积极参与舟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,响应舟山市开展生态环境文明建设。开展文明敬香,倡导“三柱清香,文明礼佛”,自觉抵制烧高香、烧大香、烧头柱香等不文明现象。积极开展“厕所革命”,创建生态寺庙。
 
四、践行信仰,慈悲为怀,弘扬观音精神
 
全市佛教界要弘扬观音精神,秉承庄严国土、利乐有情的“人间佛教”思想。带头发扬佛教慈悲、利生、利他的精神,在满足自养的基础上,继续把收入和供养积极用于安老助学、赈灾救灾、扶贫济困、文化教育、公共设施建设等社会公益慈善事业,服务大众,造福人类。
 
五、规范管理,廉洁自律,争创和谐寺院
 
全市佛教界要加强自身建设,规范管理,抵制违规建造寺庙和大型露天宗教造像行为,抵制乱设功德箱等借佛敛财行为,抵制假借佛教名义的各种欺诈行为,制止寺庙及法物流通处对外承包,扭转佛事活动中的商业化倾向。坚决抵制寺庙“被上市”“被承包”“被经营”等现象,努力创建风清气正,人心向上的清净道场。
 
全市佛教界同仁,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,坚持佛教中国化方向,自觉抵制佛教领域的过度商业化,推进舟山市佛教健康有序发展,为舟山经济社会的发展作出佛教应有的贡献!
 
舟山市佛教协会
 
2019年4月26日